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的要求,经各学院审核和学生处初审,共有146位毕业生通过初审,其中21位低保家庭毕业生、1位残疾人毕业生、109位助学贷款毕业生、6位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9位脱贫家庭毕业生为补贴对象,现公示一周,名单详见附件。
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可拨打监督电话021-65880230。对经查实虚领、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0日
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