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时间:3月2日10︰30—20日18︰30
②报名方式:
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职(岗)位表》(附件2、附件3及附件4),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职(岗)位报考。每名报考者可同时选择一个定向选调职位、一个事业单位岗位及多个国有企业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招聘报名系统(https://xjrcyj2024.hersingdat )或扫描二维码填报(附件5),根据职(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请报名学生于3月20日18:30前完成报名,并填写问卷信息:https:// wjx /vm/Ok4bq2A.aspx# 。报名系统按照选调招聘职(岗)位所列资格条件,实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自动初核。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限内重新选择职(岗)位进行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审查
3月2日—19日,选调招聘单位实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及时登录选调招聘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3月20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个人意愿和资格条件,可改报其他选调招聘职(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考试(考核)前登录选调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定向选调报考者在选调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报名推荐表》(附件6),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就业部门盖章可于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至邯郸校区叶耀珍楼212室办理),在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1.定向选调
(1)笔试
①时间:3月24日
②地点: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和乌鲁木齐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③科目:设《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④笔试要求: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⑤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由定向选调机关(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如期参加面试。笔试缺考者不能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2)面试
①时间:3月26日
②地点: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和乌鲁木齐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③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④面试要求:面试人选须按定向选调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
(3)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
2.事业单位招聘
3月21日—4月10日,事业单位招聘由用人单位自主采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试工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3.国有企业招聘
3月21日—4月10日,国有企业招聘由招聘企业自主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招聘企业通知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选调招聘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定向选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事业单位招聘。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要求,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国有企业招聘。根据岗位要求,由招聘企业研究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环节。
(四)考察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结合选调招聘职(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公示
对各环节全部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在所在高校及有关选调招聘单位官网等进行公示。
(六)录(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拟录(聘)用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组织关系等资料到岗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待查核清楚后再视情办理。
选调招聘各环节出现职(岗)位空缺的,可在本职(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定向选调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递补人选。
符合条件的录(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