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 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就业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3312

一、招生计划

2018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总体控制在3500人以内,其中包括招收两类退役士兵考生。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考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18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8届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其中,包括2018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两类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并于2017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8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2.各招生院校原则上应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应组织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相关要求须在各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

4.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由市教委统筹安排。所有免试入学的退役士兵考生由原学籍所在高校招生办于5月5日前填报《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报市教委确认。

(三)报名方法

1.4月10日14:00至13日14: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4月28日9:0016:00进行考生确认工作,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报考资格证明原件到所报考的招生院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确认时须核收考生的毕业证明原件。

三、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一)考试安排

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2日(星期六),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针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单独考试,各招生院校应参照2017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为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二)录取办法

各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并承担相应责任。


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2018年3月23日前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报招生章程

3月30日

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4月4日前

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询

4月10日至13日

考生报名

4月16日至25日

考生资格审核

4月28日

考生确认

5月12日上午9:00

各招生院校进行“专升本”考试

5月21日

各招生院校开始录取新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标准,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一周

6月3日前

录取结束

9月15日

各招生院校统一向市教委报送报到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市教委统一在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予以学籍电子注册(报送数据的排列次序应与录取名单报送次序一致)。